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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锦伟发服装辅料厂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19-10-16 11:45:12 浏览次数:

东莞市虎门锦伟发服装辅料厂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锦伟发服装辅料厂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四区文明路175B栋一层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虎门锦伟发服装辅料厂在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四区文明路175B栋一层(北纬22°46′53.1″,东经113°40′52.16″)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年生产服装五金配件30吨。主要设备为冲床23台、油压机1台、火花机1台、铣床1台、磨床2台、钻床1台、轮砂机2台、车床2台、攻牙机1台、打钮机1台、手啤机2台、压铸机4台、熔化炉4台、分选机2台、去水口机1台、滚筒研磨机1台、空压机1台。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7月编制完成了《东莞市虎门锦伟发服装辅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724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的审批同意,批文号:东环建〔201913168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3%

4)验收范围

本次自主验收范围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的自主验收工作,固体废物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建设情况、生产工艺、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和批复要求基本保持一致,无变更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验收工作组实地查看了企业现场,并查阅《东莞市虎门锦伟发服装辅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东莞市虎门锦伟发服装辅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13168)、《东莞市虎门锦伟发服装辅料厂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表明项目的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落实并正常运行。

1、废水

项目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项目切削液、火花机油经重力沉降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9t/a主要的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熔炉熔化、压铸成型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烟尘,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排放,收集风量为2000m3/h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熔化炉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

项目在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边角料和金属碎屑等该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

3、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对噪声较大设备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及其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项目切削液、火花机油经重力沉降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

项目熔炉熔化、压铸成型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烟尘,集气装置收集后高空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熔化炉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项目在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边角料和金属碎屑等,该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以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故不做夜间噪声监测,如需进行夜间生产,须按程序申报夜间噪声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七、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tqlblcLt6j7_x5XM6260-g提取码1cch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3tFbcfa_tE_swPjqrhf5EA提取码5os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小姐

电子邮件:2322637148@qq.com

电话:17876252748

起止时间:20191016日至114日,共20天。

 

 

东莞市虎门锦伟发服装辅料厂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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