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蓝雁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东莞市蓝雁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宴岗社区宴兴二路3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蓝雁电子有限公司在东莞市虎门镇宴岗社区宴兴二路3号(北纬22°46′28.60″,东经113°41′28.99″)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年产胶壳4100万个、端子35500万个、针座3800万个。主要生产设备有:台中精机12台、混料机2台、塑胶碎料机3台、干燥筒1台、冲床9台、碰焊机1台、自动插PIN机38台、手动冲床4台、包装机2台、抽真空包装机1台、油压机1台、手动治具1台、切PIN机1台、手动压合机2台、磨床1台、空压机2台、线材测试仪1台、投影仪1台、二次元测量仪2台、自动插拔测试仪1台、膜厚测试仪1台、ROHS测试仪1台、硬度计1台、盐雾试验机1台、回流焊测试机1台、端子机2台、烤箱1台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5月编制完成了《东莞市蓝雁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6月26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的审批同意,批文号:东环建〔2018〕3857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的自主验收工作,固体废物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建设情况、生产工艺、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和批复要求基本保持一致,无变更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验收工作组实地查看了企业现场,并查阅《东莞市蓝雁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东莞市蓝雁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8〕3857号)、《东莞市蓝雁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表明项目的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落实并正常运行。
1、废水
项目注塑工序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补充水量54吨/年;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81.5吨/年,主要的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该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引至“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FQ-00001号排放筒高空排放,风机的总风量为12000m3/h,排放筒高度为15米。
项目高温模拟测试在回流焊设备内进行,测试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引至“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FQ-00001号排放筒高空排放,风机的总风量为2000m3/h,排放筒高度为15米。
项目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该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或工位附近,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车间机械通风运行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对噪声较大设备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及其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注塑工序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补充水量54吨/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
项目注塑、高温模拟实验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FQ-00001号排放筒高空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项目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该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或工位附近,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东莞市蓝雁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落实了(东环建〔2018〕3857号)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七、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eHYdZmsHaXJGY-kKfVSm-w提取码cea7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Hoy8PwtyyiP5_gcmOFYCzw提取码tyby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杨小姐
电子邮件:2322637148@qq.com
电话:17876252748
起止时间:2020年03月03日至03月31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市蓝雁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