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龙眼管理区10路57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龙眼管理区10路57号(北纬22°50′34.58″,东经113°41′40.10″),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5.3万元,主要从事电线插头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线插头540万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原厂于2006年4月7日经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虎门分局批出《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2006﹞722号;于2010年3月15日通过了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虎门分局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0﹞3-0169号;于2011年5月25日经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虎门分局批出《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号:东环建(虎)﹝2011﹞173号;于2011年11月4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虎门分局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虎)﹝2011﹞326号;本次异地扩建项目于2019年11月委托太阳成集团tyc4633编制了《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24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的审批同意,批文号为:东环建〔2019〕25664号;于2020年5月21日已完成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0年10月1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90077999620XW002W,有效期限2020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
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0年3月11日开工建设,2020年3月26日竣工,建成后进行调试,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等不良记录。
(3)投资情况
异地扩建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占总投资的10.2%,固废投资2.3万元,占环保投资的15.0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异地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19〕25664号),没有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电线边角料约为0.5t/a、无铅锡渣为约0.01t/a、废包装材料约为0.2t/a,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东莞市莞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处理流程示意如下:电线边角料、无铅锡渣、废包装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东莞市莞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注塑工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为0.6t/a,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约为0.2吨/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危险特性T/In。项目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处理流程示意如下:废活性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处理流程示意如下: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堆放点→环卫部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均不外排,故不需要进行监测。
5、总量核算
项目固体废物不外排,无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异地扩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要求,固体废物已按要求设置了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八、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4CspsYh01lcIPHxjPqG3A 提取码:l34e
验收意见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BbnlYwDvV7pVDA410T7yQ 提取码:z8p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孙小姐
电子邮件:13707894858@qq.com
电话:13215153007
起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8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联盈电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