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小学分校地块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水朗村(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52′32.31″, 东经113°35′18.75″),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为:选字第2019-15-1002号),该地块规划为R62(小学用地),拟建设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小学分校。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号),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于2019年10月委托太阳成集团tyc4633对场地红线区域土壤、地下水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工作。根据国家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于2019年10月期间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场地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2日期间对本地块进行采样工作,调查单位编写完善《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小学分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该场地后续开发提供依据。
此次场地调查评价范围为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小学分校地块红线区域,面积为41250.06平方米。地块北面为空地,东面山坡,西面隔马路为住宅小区,南面隔着河涌为拥军路。经污染识别阶段调查工作可知,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小学分校地块除进行过种植活动外,从未作工业或商业用途使用过,也未进行过工业固废的堆积,场内潜在污染物为丙酮、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p,p’-滴滴滴、p,p’-滴滴伊、石油烃(C10~C40)。
第二阶段土壤初步调查现场采样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2日,采样方案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初步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点位、1个底泥点位,1个对照点,总共9个土壤点,共27份样品,包括现场空白2个,运输空白2个,现场平行样3个,设备清洗样2个。调查场地钻孔深度为0-7m,土壤样品从表层开始向下采集,不同深度,至少采集3层样品。
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调查组在场地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每口井设计深度为7m,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下水取水井样品,1 个地下水对照点样品,总样品数5个,质控样品现场空白数为1个,运输空白数为1个,现场平行样1 个。补充检测采样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共采集2个地下水样品,质控样品现场空白数为1个,运输空白数为1个,现场平行样1 个。
地表水采样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调查组在场地内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井,共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质控样品现场空白数为1个,运输空白数为1个,现场平行样1 个。
土壤、底泥、地下水和地表水检测结果如下:
① 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铜、汞、镉、镍、铅的含量有检出,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全部未检出;土壤样品中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其余特征污染物未检出;土壤样品pH 基本上呈中性。
②底泥样品中重金属砷、铜、汞、镉、镍、铅的含量有检出,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底泥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全部未检出;底泥样品pH 为5.1,呈中性。
③ 地下水检测指标共计33项,含感官性状指标、毒理学指标和特征污染物六六六总量和滴滴涕总量、石油类、丙酮、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其中pH值、浑浊度、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锌、铝、氨氮、硫化物、钠、氟化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共14项检出,其余19项检测指标均未检出。除氨氮1项指标超标外,其余检出指标的浓度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地块不存在地下水暴露途径,地下水氨氮超标不会对本地块未来使用者产生健康风险。
④本次调查在场地内共布设地表水点位1个,地表水检测指标为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24项指标。场地内的地表水样品中,各检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
上述结果表明,原来的作业活动并未对场地的土壤、地下水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R62(小学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对场地环境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